科技园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资讯 通知公告 科技园通知

招用北农应届毕业生补贴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30点击量:来源:

2025年度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招用北农应届毕业生补贴申报开始了

各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

为促进我校毕业生就近稳定就业,同时解决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内入园企业(“下称入园企业”)用人需求问题,特制定了《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招用北农应届毕业生补贴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适用主体为科技园内所有入园企业。

支持方向:

1、支持入园企业聘用我校应届毕业生,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给予企业单位缴费部分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2、支持入园企业聘用我校应届毕业生,签订2年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给予企业单位缴费部分9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3、支持入园企业聘用我校应届毕业生,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给予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4、入园企业聘用我校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的,在以上补贴标准上,另给予个人支付部分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5、入园企业接收我校在校生进入企业实习满三个月的,给予企业一次性500元/人的补贴。

申报条件:

1、聘用我校应届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入园企业。

2、接收本校在校生实习,签订实习协议满三个月的入园企业。

3、应届毕业生包括:本校应届毕业生及按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时间起12个月以内的本校毕业生。

4、该补贴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时间:

1、每年的10月01日—11月30日

2、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满整年的可在申报期内按相应补贴比例分批分次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

1、年度申领需提交的材料:《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附件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领相应月份的社保缴费明细账(单);聘用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企业申领补贴汇总名录(附件3);

2、符合以下条件的聘用人员需提交的资料: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或区民政部门所开据的家庭贫困证明(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申领相应月份补贴的个人缴费明细账(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信息(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一次性补贴申领表》(附件2,企业申报实习生补贴提供);实习协议正本及复印件、在校证明(企业申报实习生补贴提供);实习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到岗考勤记录单。

补贴发放及终止:

1、北农科技园双创培训部确认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企业资格、本校应届毕业生身份资格、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上报科技园总经理办公会复核。复核完成后将在北农科技园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视为复核通过,北农科技园将在复核通过后的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所申请补贴资金拨入申请单位(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2、入园企业提交的申请招用毕业生补贴资料与实际核查情况不符的,不予支付招用补贴。

3、入园企业虚假招用本校毕业年度毕业生骗取补贴的,不予支付补贴。对已经发放的补贴予以追回,同时取消该入园企业申请招用本校毕业年度毕业生补贴的资格,并公告。

4、本校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联合骗取补贴的,取消其享受科技园就业补贴资格,对已经发放的补贴予以追回。

附则:

1、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三年。

2、本办法由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docx.doc

附件二《一次性补贴申领表》.docx.doc

附件三《企业申领补贴汇总名录》.docx.doc

联系人:双创培训部 梁逗逗

电话:010-80765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