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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校十条》政策解读暨《北京农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会隆重召开

发布日期:2014-02-21点击量:来源:

 

1月17日下午14时,《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简称“京校十条”)政策解读暨《北京农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试行)》(简称“创业规定”)征求意见会在我校行政楼第三会议室隆重召开,会议由北京农学院副校长郑一淳主持,学生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和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等二级学院共11个单位的负责人以及我校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

我校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张海明教授在会上对1月14日北京市政府刚刚发布的《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简称“京校十条”)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从申报意义、认定条件、申报流程、存在差距、解决措施等五个方面对我校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乔富强同志宣读讲解了《北京农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试行)》,并就此规定内容充分征求了各院部和相关职能处的意见建议。

会上,各院部和职能处室根据所掌握的本单位师生创办企业需求摸底情况,结合此次我校即将出台的“创业规定”给师生创业带来的利好消息,初步梳理了2014年上半年可能实现的教师创办企业数量。

郑一淳副校长要求,各学院、相关职能处要指定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长或副院(处)长负责师生创办企业工作,在积极深入地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宣传的基础上,把2014年各单位梳理的教师创办企业数量落到实处。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要踏踏实实、认认真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申报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准备工作做细做实,力争在2014年7月底完成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所需要的一切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