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释疑惑 创业规定送春风
——我校 “创业规定”政策解读会召开
2月27日下午14时,我校在图书馆302会议室隆重召开《北京农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试行)》(简称“创业规定”)政策解读会。会议由北京农学院科学技术处处长秦岭主持,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和学生处等11个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处室的负责人以及我校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出席,部分有意愿创办科技企业的教师和学生也赴会聆听,整个会场座无虚席。
会上,我校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张海明教授对北京市政府《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简称“京校十条”)和“北京农学院‘创业规定’”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乔富强同志也对《北京农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指南》(简称“实施指南”)进行了认真解读,为大家解答迷惑。
解读结束后,与会师生围绕注册资金、办公地点、工商注册、申报要求及流程等提出了各自的疑问,如“企业是否先注册后才能获得50%创业投资支持资金?”“一个老师可否申请多家企业?” “学生是否可以申报?”“办公地点在哪?”“工商注册可以交你们直接办理吗?”。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张海明、副主任乔富强一一给予认真解答。科技处秦岭处长针对“具有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可作为法人注册公司?”等问题亦做出了详细解答。
此次政策解读为大家创业送来了春风,会议效果显著,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是热情高涨。“创业规定”的试行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和学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我校“产学研用”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