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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实施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4点击量:来源:

关于启动实施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科技及财政部门于2018年7月20号正式启动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券合作,对三地企业与异地开放实验室开展的科研活动给予支持。根据三地科技创新券合作要求,我委正式启动此项工作,对北京地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2018年7月23日起与天津、河北的开放实验室开展的科研合作给予创新券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1.小微企业条件:在北京地区注册,在职正式职工不多于100人、注册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法人。

2.合作项目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委托天津、河北两地开放实验室目录中的机构开展的科技服务项目进行支持,支持的科技服务项目类型包括围绕科研开展的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的科研活动。天津开放实验室238个,河北开放实验室88个。

3.项目申请:有意向开展科研合作的小微企业登录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系统(网址:http://fwy.kw.beijing.gov.cn/cxq)填报企业信息、拟合作的开放实验室名称及科研项目信息。

4.项目确认与经费支持:小微企业与开放实验室签订服务合同后,先行支付项目所需资金,在项目执行完成后,将服务合同和服务收支凭证等材料上传至创新券申报系统,创新券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后的真实性和材料完备性审核确认。资金额度依据《首都科技创新券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2)规定,拨付至小微企业账户。

创新券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刘罡、武静

咨询电话: 62577304转816或827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条件财务处

2018年7月26日